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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(3 / 3)

雪太大了,密密层层的,迷失了眼。

山堵路难行,廖景自然出不了门。如是想着,宋青雨便稍觉安心了些,转身慢慢回到屋里,就着炭盆的一点余温,浑身发着哆嗦,从天明坐到天暗。

夜里他也没脱衣裳,拥着被子往枕上一倒,又是从天黑到天明,大睁着眼,一夜无眠。

直到初三日,雪后晴霁,他拿着竹帚扫尽门前残雪,日头暖洋洋地照在他身上,熏出了一点热热的泪,宋青雨抬起头,呆呆地眨了眨眼,一行眼泪便划过下巴,滴在脚下。积雪渐融。

当天晚上,他决定一个人走。

多留一日便是祸患,依着李璟珩说一不二的性子,指不定明日就带了人上门来把他抓回上京城。

不能坐以待毙。

他将包袱系在身上打了个结,灭了炭盆,草庐里的物事一概归置好,这样蒲峥日后回来也能小住上几日,不至于无处可去。趁着天色未晚,匆匆掩上门,刚要转身,一道带着笑意的声音便自身后响起。

“子礼,这么急,是要去哪儿啊。”

宋青雨一顿一顿地扭头,浑身上下的骨血冻住,绞紧,绞的他生疼。

李璟珩见他面色惨白不似活人,伸手摸了摸,又掐了掐,喃喃自语着,亲昵的好似两人从未生过嫌隙。

“身子是太差了些,雪天穿的也这样薄,孙福置办了好些冬衣在府上,都是依着你的尺寸裁的。”

宋青雨一把打掉他的手,别过脸,厌恶道:“你来做什么,廖景呢?”

李璟珩脸色沉了沉,却没发作,仍是一派笑的道:“北疆有战事,郑阳发来军报,连夜叫他回去了。

宋青雨猛的看向他,眼阴着,恨恨道:“你明知他要带我走…”

“怎么,你当真以为我会心宽到任你们远走高飞?”李璟珩倒也懒得跟他装了,欺身上前来,将人抱在怀里,脸埋在他后颈处深嗅了嗅,没有什么杂七杂八的信香,他低头舔了舔,舔完又想咬,他好些日子没开过荤了,这会儿浑身的血都往头顶涌,他头胀的发痛,只想叼起那块软肉又撕又咬,再将牙齿恶狠狠地切进去。

“子礼,让我咬一口,就一口。”他迷恋地说,“我会对你好,让你做雍王妃,你要金山还是银山?或者是皇兄的江山,我都给你,你跟我回去,我们做一对神仙眷侣,嗯?”

宋青雨气的浑身直抖,骂道:“畜生,你滚!”

李璟珩身形一滞,随即更加没皮没脸地笑道:“畜生就畜生,反正我本来就是畜生。只要能把你拴在我身边,下辈子投胎去六恶道我也甘愿,下辈子我给你当牛做马成不成?你当高高在上的嫦娥,我是你养在广寒宫里的玉兔,不做玉兔,做桂树也行,把廖景那个吴刚丢到人间去。”

他说到最后语无伦次,可嘴却一刻不停地拱着宋青雨颈边的衣裳,喘着粗气把人往门里推。

“噗呲”一声,血色充斥了视线,零星半点溅在他的脸上,一片温热。

李璟珩一愣,缓缓扭过头。

一只木簪斜插进后颈光润的腺囊处,霎时间,血流如注,像一捧盛开在黄泉的彼岸花,殷红妖冶。

宋青雨渐渐失了力,软倒在他怀里,眼前一阵阵发黑,他体力不支,一股一股的血从齿间漫出来,磨着喉咙,让他说话都艰难。

但他隐约地看着种种表情自李璟珩脸上一晃而过,或惊慌,或懊恼,或悔恨,只觉得快意无及。

血沾了满手,他勉力抬起上身,一下比一下重地咳着,笑说:“李璟珩,我死也不要跟你在一处。”

疯狗,两个人都是。

写的很匆忙,有不通顺的地方或者是错字欢迎指出。这章写了让我思考两天下章应该怎么写,不会很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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